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唔,难怪最近收到的垃圾短信少了很多,今天用Google Reader翻之前的“旧闻”才看到原来才成立没多久的工信部开始严打垃圾短信了。呵呵,这个可是好事情啊。不用收到垃圾短信当没收到;不用为了屏蔽垃圾短信去换智能手机;不用担心因为半夜被垃圾短信吵醒了影响第二天工作状态。
在加强了对各SP的监控之后的垃圾短信其实来源于短信群发器,基于这个原因,我个人是比较赞成手机实名制的,至少能解决很大部分的监控问题(谁也不希望自己的隐私被随时监控吧,这种情况下,实名制是相对理想的解决办法)。同时,也希望工信部的这次行动能起到切实的作用,否则还像之前的某些行动,前脚刚走,后脚鬼子又来了。
用户如果遇到互联网、手机、固话等各种形式不良垃圾信息,均可向该中心举报受理。五种举报方式是:
电话:(010)12321;
互联网站:www.12321.cn;
电子邮箱:abuse@12321.cn;
短信:12321;
WAP网站:wap.12321.cn
看到这个新闻,不由得一声叹息!具体原因请见“垃圾短信何时了”。两相对比,大陆与香港为何差距就那么大涅?
原文中的一句“以保护广大市民的信息权益”其实就可以让人明白了。法律本该是以人为本的,为实际服务,可惜国内的法律制定还不能与时俱进。往往都得等到一个事情或者问题很突出的时候才开始漫长的论证。再等到正式立法并开始执行,黄花菜都凉了几回了。
另一方面,为了保证某些既得利益,其实是“非不能,实不愿也”。这一点不说也罢。
乱七八糟的说了一堆,其实,只是希望国内的环境能够早日改善。不管是经济环境还是法律环境,甚至是自然环境。愿祖国“繁荣昌盛”。
最近每天都要收到十条以上的垃圾短信,大部分都是地产广告和某几个银行的基金广告。尤其让我无奈的是,发出这些广告的号码全是“个人”号码。也就是说以前对付SP号码的举报法不管用了。记得前几天在人民日报上看到记者类似的经历,从运营商—>110—>12315—>通信管理局—>消协—>信产部用户申诉中心—>运营商,在绕了如此一个大圈之后,问题依然没有解决。
写到这里,不禁让我想起了现在对垃圾邮件的处理,通过众多公司和部门的处理,实际的情况不是好转了很多吗?为何类似的情况换到短信上就成为无法处理了。考虑之后得出一结论,还是“利益”在作怪。垃圾邮件并不会给各IDC或者运营商提供任何实际的收入,反而会影响到他们的收入;但是短信以个人号码发出的时候是会给运营商带来收入的,现在一条短信至少运营商会收入一毛钱吧。就我的情况而已,一天收十条短信广告,也就意味着帮运营商每天至少赚了一块钱,一般一次群发都是上千条,也就意味着,每天运营商从个人号码发出的广告上至少能赚到上千块钱,如此轻松的赚钱方式,是我我也不愿意放弃。
这里又不得不提及现在热门的垄断事件。邮件因为有众多的服务商提供服务,我对这个服务商不满,我可以马上换个服务商,代价无非是通知所有的朋友、同事和客户;但是换到移动通信上,除了移动和联通,没有第三个选择了(电信小灵通和网通大灵通一直不被我认为是正统的移动通信),不管换哪个,广告还是一样的,还得花那么精力去通知换号,得不偿失啊。
从个人角度,也许只能以后换成智能手机,打开短信防火墙,来一个杀一个;又或者期待垄断结束的那一天?也许吧,谁知道呢。。。。













